各省、市教科院(所)、教研室、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研究、教师教育培训机构及大中小学校有关领导与心育专家: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政策,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各地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统筹和规范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总结和交流各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决定,拟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该委员会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下属的学术团体,主要围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师教育学的有关文件和工作计划,完成全国教师教育学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全国教师教育学会指导下,开展教育科研、学术交流、年度会议、经验研讨、编辑会刊。望贵单位收函后,大力支持与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的筹备和建设,积极参与、共同制定全国教师教育学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章程、发展规划、入会条件等。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在筹备期间,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筹备工作委员会负责,筹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奥鹏教育大厦
筹委办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3681575637
qq:413884883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日
请点击下面的“筹备单位回复的函”下载附件1,“筹备单位回复的登记表”下载附件2。
附件1:关于回复同意加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的函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筹备委员会筹委办:
为了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全国各地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统筹和规范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总结和交流各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我单位同意加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筹备委员会,并积极参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的筹备和建设中,现指定我单位 同志作为筹委会联络人协助你们。
参与单位:
单位负责人:
二0一四年 月 日
附件2: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筹备单位登记表 编号: (由筹委办填写)